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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务厅 国度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赋闲安全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0号)文件,经初步审核,共计1001524。28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共5个工做日)。